第三十七章 杀神使
书迷正在阅读:秦墨秦相如是哪部小说的主角、地师、惊门、重生成妖、通天大圣、秦墨秦相如的小说叫什么名字、霸天武圣、超级大忽悠、香色倾城、余罪
人人都知道,别人一刀捅过来的时候,最好的办法就是马上后退,只要后退得够快那么就能逃过这一刺,但人的反应根本就没这么快,普通人往往都是中刀了以后,这才难以置信的拿手一摸。∷, 啊?!我流血了,啊!我被捅了! 但是神使的这种闪电反射,就能做到这种变态的行为, 无论是季氏的老祖宗,还是这镖局里面的隐藏力量,都在神使的这闪电反射能力之下吃了不少大亏,很多在他们看来的致命一击,斩在这神使身上以后只能对其造成伤害,给人的感觉那就仿佛是一条滑不留手的泥鳅,混不着力! “可惜啊.......”林封谨嘴角露出了一抹冷笑。 “我可不是刚刚和你们这种变态打交道的菜鸟呢!这本能的闪电反射固然十分强大,可是却早就被我抓到了一个致命的弊端!依靠本能战斗,有利就有弊,有得就有失,那么,在强化本能的同时,那就相当于是放弃了自身的智慧!” 接下来,在旁边围观的那些镖局的幸存者就目睹了精彩的一幕。 神使躺倒,尾巴灵活若蛇,一下子就将野猪的右脚缠住,然后猛的一扯!可是尴尬的事情发生了,野猪看起来早就料到了这家伙有这一手,双脚一叫力,这神使竟然是扯不动。 这样的话,一方在拉,一方在发力,就仿佛拔河一般的将神使的那条尾巴绷得笔直! 此时天狼猛然出手,魔纹钢巨爪一下子就带着一股腥风对准了绷直的尾巴斩了下去,这一斩若是中了的话,这根绷直的尾巴肯定就被斩成了两段了。 不消说,神使的战斗本能发动,闪电反射一下子就做出了最理智的回应,立即松掉了缠着野猪右脚的尾巴。同时举起了双爪一格,这神使的爪子也是异变过的,格外的锋利,不逊兵刃,火花四溅! 但这时候,林封谨身上忽然飞出了一枚冰锥,这冰锥不大,射向的却是神使肩头处的一道可怕的伤口,神使的闪电反射再次发作,尾巴一抽便将冰锥给打飞了出去。可是冰锥在被打飞的时候炸开,将其上冻出来了一层厚霜。 野猪就在这时候,狞笑一声,一脚就踩在了神使的胸口!! 这一脚踩出来的时候,周围的那些观战的汉子一下子就傻了眼,因为他们顿时就发觉这普普通通的一脚,这神使竟是避无可避! “咔嚓”的一声脆响,野猪这一脚踩踏下去之后,神使本来就是伤疲之身。立即就是断掉了几根骨头,从嘴巴里面都喷出来了几股污血,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尖叫,立即就两只爪子一扒拉。可是野猪的古篆山河盾已经是未卜先知的移了下来格住,神使的爪子只能在上面挠出来一串火星而已。 下一秒,天狼的链子短枪“刷拉”的一声射了出来,洞穿了神使的咽喉。这一击可以说是相当致命的,接下来就算是神使生命力顽强,遭受到了这样的重创也只能被宣判死刑了。只是在地上挣命的时间要长许多而已。 “还是那么蠢呢。”林封谨居高临下的看着神使的尸体,淡淡的道。 有道是成也萧何,败也萧何,神使强大之处就在于闪电反射上,可是败笔也就在这地方,这就导致了神使几乎是很难拥有逻辑推断能力的,感觉到了手臂受威胁马上缩手,感觉到了脚受威胁马上收腿......但是!这样的话,就直接造成了大局观的淡薄! 就类似于庸医才会采取“头疼治头,脚痛医脚”的方案一样,大局观十分薄弱的神使,便在这一点上吃了大亏,分毫必争,不懂取舍!一旦被人摸清了这个底细的话,那么就很容易被针对性的设置打法上的陷阱了。 舍得舍得,有舍才有得,就像是林封谨之前射出来的那一枚冰锥,瞄准的神使肩头处的伤口,神使当时其实已经处于很危险的境地,底牌的应付手段就是自己的尾巴,可是为了一发不致命的冰锥动用了自己的尾巴将其抽飞。 这就是典型的因小失大了-------硬吃林封谨的那一发冰锥也不会怎样,相反挡开了以后,胸口要害就是空门! 为了护住肩头而放弃胸口要害,这就是神使最奇葩的地方。 当然,有道是知易行难,要逼出神使的弱点说起来很简单,却必须有两大因素要具备: 第一是明明白白的知道它有这个毛病, 第二,神使不知疲倦疼痛,生命力极其顽强,就算是你抓到了它将自己要害暴露的机会,也要小心这厮的垂死反扑!要知道,神使最可怕的时候,就是致命部位遭受到重创反扑的时候,它那恐怖的生命力足够支持到将你杀死撕碎吃掉为止。 不要看林封谨他们收拾这头神使貌似不带一丝烟火气,那可是野猪,林封谨,天狼,水娥四人联手,并且这头普通神使还是强弩之末,遍体鳞伤。 这四人联手,死在他们手下的神使都不少于二十头,若这样都还不能速战速决,那才是怪了。 *** 林封谨他们杀死了神使以后,镖局的人顿时松了一口长气,也看到了他们杀东海联军的行为,都过来没口子的感谢,这时候林封谨问了问,才知道被他们掩护着的是镖局局主的儿子方东,这一次东海联军入侵,他们的局主却是带了一批人出去押镖了。 听到了这件事,林封谨端的是吃了一惊! 之前一路走进来的时候,看到了那尸横遍野的模样,林封谨对这平安镖局的战力都评价很高了,没想到这居然是主力不在,留守的一群老弱病残打出来的!这可是了不得了。 一看到了林封谨的表情,这镖局的趟子手也是自豪的道: “若是老爷在家的话,这些东海贼进得了咱们这个门吗?咱爹跟着老太爷南征北战的时候,这些东海毛贼哪里会放在眼里?” 林封谨一听这话头就知道自己想差了,原来听这伙计的话头,这平安镖局应该是某个失势的将门开的。老爷子看起来宦海浮沉不利,所以说辞官回家开了镖局,以兵法来练镖师,自然战力强大,难得的是这一家人竟然是把将门的本事给传承下来了。 这时候又有人惊叫了起来: “少爷,少爷,你要顶住!!” 林封谨走过去一看,发觉这少爷乃是中了神使的毒,胸口上的伤痕呈现出来了诡异的靛蓝色,这样的伤势对于这些人来说乃是从未见过。林封谨却是司空见惯,想了想就卖了个人情道: “这毒我能治,不过得慢慢的拔,急不得,我是隔壁季家的亲戚,你们把他抬过来吧,先去找个五岁以下的小孩子,来一碗童子尿,里面捣烂两条蚯蚓。加两勺醋给他灌下去,将脏腑里面的毒逼出来再说。” 这些镖师听了以后,也只能死马当成活马来医听林封谨的,结果按照林封谨说的弄来了童子尿 醋 蚯蚓灌下去以后。果然见到自家少爷呕出来了大量的蓝黑色血块,似乎松快了不少,急忙便巴巴的抬过去了。 此时见到外面没事了,渐渐的便有大胆的季府家人跑出来探查究竟。见到东海贼果然撤得干干净净的,顿时便松了一口气,此时痛定思痛。自身的莫大威胁一去,亲戚朋友被杀死的痛苦和感慨顿时便浮上了心头,很多人都忍不住大哭了起来。 但是死者已逝,活着的人还是要继续的,接下来自然是灭火扫地抬尸等等之类的,当然这些琐事就用不着林封谨等人了。 *** 等到了半个时辰之后,草原上的铁骑发出胜利的唿哨声归来,强大的铁蹄狠狠的践踏在了青石板地面上的时候,尚强县的居民又再次受到了一次巨大的惊吓,因为这些草原蛮子的浑身上下都有着淋漓的鲜血和杀气,他们的赤红双眼更是令其显得像是一头野兽而不是人! 幸运的是,这些铁骑对所有的人仿佛都是视而不见,完全都是仿佛透明的一般,无论是长街上的鲜血,尸体,还是散落的财富金银,漂亮女眷,都是不能让这些恐怖的铁骑的目光停留半点...... 甚至有一个倒霉蛋在铁骑驰来的时候吓呆了,仿佛雕塑一样的站在了长街中央。 然后,当先的那一名骑士很轻松的一提马缰便从他的头上跃了过去,接下来就是十来人一起策马飞跃,不过后面的一名骑士的马匹看起来受了伤,左腿中了箭,跑起来都是一歪一斜的,显然是跳不动。 眼见得这人要被撞飞的时候,有两匹马儿一左一右分别驰出。 紧接着马上的骑手便是将马鞭子“啪”的一声抽了出来,用的却不是“抽”劲而是“缠”劲!两条马鞭子一左一右在这个倒霉的家伙身上绕了几圈,然后双方同时用力一提,这人就腾云驾雾也似的飞了出去,落地的时候甚至都是双腿先着地,只是这人此时才回过神来“哎呀”的叫了一声,腿马上就软了,瘫软在地。 接下来受到惊吓的,是季府和平安镖局里面的那些伙计,他们见到了这些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兵以后,也是先吃了一惊,发觉对方没有敌意之后便切换进入强势围观模式。 林封谨站在了季府门口,这些赤骑中人奔驰过他面前的时候,便是减缓马速,同时拿过了一个小口袋,不停的朝着下面倒东西,并且还是血淋淋的玩意儿,最初的时候旁人看不清楚,但是到了后面,随着那个血堆慢慢的增大的时候,很多人一下子就忍不住捂住了嘴巴呕吐了起来!! 那是耳朵!! 每一个小口袋里面,装的都是从人身上割下来的耳朵,这耳朵到最后足足堆成了一座小山,就这么血淋淋的摆在了大街上。 赤骑中人,此时已经是重新聚集在了林封谨的面前,排得整整齐齐,无论人马都是万籁俱寂,一丝声音也不发出来。 “做得好,歇着吧。” 林封谨点了点头,对他们挥了挥手。赤骑便跟随着人散去,这时候林封谨才对着周围那些惶恐无比前来围观的百姓拱手道: “这些耳朵,都是从东海贼人身上割下来的,请大家不要惊怕,我只是以此来告慰一下城破时候死难的无辜百姓,凶手已诛,在天有灵的话,可以安心的去了。” 这些百姓刚刚遭受了破家之痛,满腔的痛苦和愤懑情绪都无处发泄,听到了林封谨这么一说。顿时很多人都立即的跪在了地上嚎啕大哭了起来,接下来跑来这里悼念亲人,拿这堆血耳朵当祭品的络绎不绝,这些人悼念过后,打听到了林封谨是季家的亲戚以后,多数都会朝着季家磕个头才走。 这时候林封谨盘算了一番,觉得自己对季家可以说是恩也施了,威也立了,而季家里面应该是最顽固的老人也是死得差不多。应该不至于对自己耍什么滑头,便去很干脆的找到了季员外。 此时季员外当然很忙,不过再忙林封谨这样的客人也是不敢怠慢的,立即就下令沏茶请上座。林封谨也不废话,很干脆的笑道: “其实这一次小侄前来,除了来替陆师看看之外,还有一件很要紧的事情想要请阿叔帮忙一下的。” 季员外听林封谨这么一说。心中有些疑惑,最初的时候在想莫非是要钱?但是刘伯那早就说了,林家富可敌国。从林封谨身边带的这些奇人异士也看得出来他绝对不差钱,便纳闷的道: “林公子乃是我季家的救命恩人,但有所命,自然是竭尽全力。” 林封谨长叹了一声道: “不瞒阿叔说,我现在看起来还好好的,其实呢,生下来便有心口剧痛的隐疾,遍访名医,都说我活不过二十五岁。” 林封谨却是故意说谎,把事情往严重里面了说,让季家根本就不可能有推脱的余地。 季员外一听立即就变色道: “这,这可怎的是好?!” 林封谨却道: “好在天无绝人之路,我在二十岁的时候,却是侥幸遇到了一个脏道士,却是看病若神,他说我这个病是先天来的,那么就得用先天的方法来治,所以开出来了一个方子,叫做冷香丸,其中的一道药引,则是要天下第一香茶.......小侄却是听陆师说,东家之子,茶道无双,天下第一.......季叔,小侄的命就在这里了,也不知道季叔肯不肯救。” 林封谨这话说完,野猪已经是踏前一步,眼神已经是变得凶残无比了起来,显然季员外若敢嘣半个“不”字,就是要当场发飙的情形。此时的季府上下,无不知道这位“猪爷”猛悍无比,凶恶异常....... 不过这时候,林封谨却是发觉季员外的脸色一下子就变得十分精彩,有三分不甘,三分无奈,还有三分委屈,最后终于长叹了一声道: “此事本来乃是我们季家的禁忌,老夫打算是将其埋到了坟墓里面去,不告诉任何人的,既然公子问起来,又和你是性命攸关,也只能如实说出来了。” 林封谨万万没料到,这东家之子的事情竟然在这里出现了波折,那心中的窝火劲儿没得说,可是他观人无数,季员外的表情动作什么的都丝毫没有作伪的,便只能深吸了一口气道: “恩,我听着。” 季员外叹息道: “我们季家当中的东家之子,全部都是一脉相承下来的,从长房长脉当中诞生。要成为东家之子夫婿的话,只能入赘,不能娶走,入赘以后,东家之子生育的都会是女儿,同时继承东家之子的名号......所以当年其实我是不反对家姐和陆兄的婚事的,只是陆兄这等人物,又怎么可能甘心入赘呢?所以......” 林封谨点了点头,觉得这确实是个悲剧,不过又想起来了一个问题道: “那么假如东家之子未嫁,或者说无后怎么办?” 季员外道: “这种事情虽然少见,却也不是没有发生过,所有的东家之子,都是从长房长脉当中诞生的,那么就会从季家的血亲嫡脉里面挑选一位来继承。” 林封谨愣了愣道: “挑选?怎么挑选?是去世的东家之子指定?” 季员外微微摇头道: “不,不是的,季家能够绵延至今,又怎么没有点特殊的地方呢?东家之子,自有历代传承下来的信物来决定其身份,这信物便是一只耳环,叫做胭脂目。历代的东家之子都有绝色,都不会佩戴任何的首饰,只有胭脂目这一件饰品。” 林封谨愕然道: “胭脂目?” 季员外叹息道: “是的,这耳环.......哎,你没有见到过,你见到了就知道了,那根本就不能叫耳环,而是一滩水,一个深潭,能将你的目光都吸进去!真的东家之子,哪怕是没有耳洞,也一定能戴得上胭脂目,不是东家之子,哪怕是勉强套上去,不用手按着,下一秒也就滑出来。” “并且,这胭脂目还有三大特异之处,第一是水火不伤,似乎世上没有什么东西能动得了它,第二,寒家绵延传承这么久的时间,也决计不是没有过破家的时候,最狼狈之时,祖上被人阴谋暗算得甚至连奴仆什么的都做过,可是,这胭脂目哪怕是被夺走甚至卖掉,一定会在每个月的初十这天回到东家之子的身边!第三,除非是东家之子本人,想要染指胭脂目的,晚上一定是噩梦连连,除非是去主动忏悔,否则的话,若诅咒一样不死不休。” 林封谨听了以后正色道: “这么说起来,这胭脂目还真是个有灵性的物件儿了,难怪得能用它来做挑选东家之子的信物。” 季员外苦笑道: “我说了这么多,却都是必须要介绍清楚的东西,要不然的话,你待会儿听起来就会没头没脑了。家姐是上一代的东家之子,自从和,和陆兄有过那一段之后,心中便再也放不下其余的人了,因此终生未嫁。” 林封谨听了季员外的话,心中也是十分震撼,也是世事无常,估计陆师也想不到吧,当年的那一面,竟然就是永诀!不过他嘴巴里面也只能宽慰道: “对于一个女子来说,在所爱的人的心中留下来的是自己最美的一面,也是一种幸福吧,无论如何,我都应该去拜祭一下。” 谁知道季员外竟然叹着气,摇头道: “说实话,你的这个简简单单的要求,我却是做不到.......因为这件事实在是诡异到了连老祖宗都弄不明白来龙去脉的地步,甚至,我连家姐究竟是生还是死都不清楚!” 林封谨此时开始竖起来了耳朵,他看得出来,季员外绝对没有说谎,而他要讲述的,却应该是一件十分诡秘的事情! “那是十三年前的事情了,庚申年的四月初七,因为初八是爹的忌辰,无论如何都是要家祭一下的.......就像是昨天那样啊,家姐的丫鬟忽然很惊恐的跑来说,家姐不见了!” “她的闺房里面,没有人,她的床上被子叠得整整齐齐的,甚至脂粉盒什么的都没有用过,看起来晚上根本就没有在房中睡觉了,只有胭脂目这只耳环......摆放在了被褥当中.......我记得很清楚,当天晚上吃饭的时候,姐姐还对我笑了笑,没想到这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。” 林封谨沉吟了一会儿道: “那么,你刚刚说,这胭脂目耳环十分神奇,会自行回到主人身边.......” 季员外苦笑道: “事实上,家姐失踪以后,胭脂目并没有消失,所以说........基本上可以认为她死了。”(未完待续。。) 百度搜索“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