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二章 被带沟里的官差
短短五秒钟左右,赌坊大厅里的六名赌徒,九名打手,一名荷官,共计十六个人,全部毙命。 他们甚至没来得及做出反应,连惊呼声都被卡在了喉咙里,就被全部爆头。 五米内的距离,若还做不到枪枪爆头,那杨翼飞当兵时喂的那几万发子弹,估计是喂到狗身上去了。 大厅内彻底静了下来,杨翼飞淡定的收回手枪,走到赌桌前,目光微微闪了闪,随即向着桌上的银钱伸出了手。 他并未直接一扫而空,全部收进随身包裹中,而是这堆里面捡几锭银锭,那堆里面抓几块碎银,对那些最低一百两起步的大额银票,却看也没看一眼。 最后,杨翼飞只在这赌桌上划拉了大概五六十两银子,然后将剩下那些重新拢起来,看上去并未动过。 数十两银子,暂时够用了,清朝的银子购买力最好计算,毕竟距离后世最近。 康熙年间的一两银子等于一贯铜钱,即一千文,而一千文铜钱的购买力,约等于后世660元人民币。 换言之,杨翼飞划拉的这笔银子,差不多在四万块左右,就算顿顿吃馆子,只要不是大鱼大肉,支撑一年还是没问题的。 况且,他也不可能顿顿吃馆子。 将自己拾起的银子全部收入随身包裹后,杨翼飞小心避开地上血迹,四下搜寻了一番,让他诧异的是,他没有发现任何一枚弹头的存在。 如此看来,这把枪根本不能以常理度之,不仅没有弹壳,连弹头都没有,那枪里打出去的子弹究竟是什么? 莫非这把枪根本不是热武器,而是一件类似法宝的东西?打出去的子弹,根本不是实体,而是一种模仿子弹效果的未知能量? 很有可能,否则没法解释为什么没有弹壳与弹头。 不过没有弹壳与弹头更好,这样一来,查案的人就弄不清这些人究竟是被以什么手段击杀。 正准备离开,杨翼飞忽然目光一闪,从一旁柜台上取了支毛笔,沾着鲜血在赌桌上写下了几个字。 虽然他的毛笔字写得不咋地,有些歪歪扭扭,可还是能认清的。 做完这件事,杨翼飞冷笑一声,转身走向后院,从来时的围墙处翻了出去,依旧回到那条小巷,静候晨钟响起。 晨钟一响,城门打开,待得有百姓开始出入,他便会从东城门离开城内,转一圈后再从西城门进城,然后就在城西一代活动,不来万胜赌坊所在的城东了。 而他在赌桌上写的那几个字却是:杀尽天下赌徒。 这是为了迷惑官府查案之人的调查方向,这行字一留,加上赌桌上看似并未动过的银钱,立马就排除了杀人劫财的动机。 查案有三大要素:杀人动机、杀人手法、第一现场。 其中又以杀人动机为重中之重,如果连杀人动机都判断错了,那这个案子还有侦破的可能吗? 扬州城并不止一家赌场,或许办案的官差会将注意力放到那些赌场上,这样对杨翼飞的影响是最小的。 …… 次日一早,在赌坊中歇息的赌客与赌坊其他人纷纷起床,往大厅内行去,准备开始新一天的生活。 然而当看到那宛若杀戮场的大厅,万胜赌坊内顿时炸开了锅,赌坊负责人脸色煞白,庆幸自己昨晚早早歇息的同时,也为凶手的手段胆寒不已。 出了这么大的事,赌坊根本就没想过掩盖,死亡的六名赌徒,全都是扬州城中有些家业的人,根本盖不住,所以他们果断报官。 这么大的案子,也不是一般人能办的,扬州总捕头亲自带着一干捕头捕快与仵作到场。 经过仵作验尸,确定凶手所用兵器为一根尖锐的细铁钎,而且凶手武功高强,否则绝不可能一下子刺穿人的脑袋。 听完仵作的话,扬州总捕头眉头紧皱,沉声道:“不仅武功高强,出手还快若闪电,杀人不用第二招,全都是一击毙命。” “从这些人倒地的位置来看,后门那两个人,在凶手进门后,几乎完全没反应过来,便被刺穿了脑袋,而且凶手使用的应该是双手兵器……” 随着总捕头凭着经验一步步还原现场,一名双手使用铁钎,出手如电,身法若风的武林高手形象浮现在众人脑海中。 可惜,他那看似严丝合缝的推测,却全然错了,这个案子将注定是个无头公案。 在总捕头一顿操作猛如虎,让所有捕头捕快都心悦诚服后,他走到了那张赌桌旁,指着那个“尽”字,向左右问道:“你们谁见过这个字?” 众捕快纷纷围了上来,看过之后,齐齐摇头,其中一名捕头道:“看这留字,凶手显然读过一些书,但学识并不高。” “你们看,‘杀’字他只写了一半,另一半估计是忘了怎么写,赌字也写错了,不过结合前后语境来看,这应该是个‘尽’字,杀尽天下赌徒,只不过凶手完全写错了。” 这个时代的字体,还全部都是繁体字,可杨翼飞留下的却是简体字,那句话在这个时代的写法,应该是“殺盡天下賭徒”才对。 再缜密的心思,一些根深蒂固的东西,却也很容易被忽略,杨翼飞在清朝写简体字,留下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细节瑕疵。 当然,这个瑕疵并不影响他的计划,办案人员完全被引到了另一条歪路上去。 勘察完现场,总捕头吩咐道:“这个凶手既然放言杀尽天下赌徒,那他一定不会就此罢手,多派些人手,盯住各大赌坊,看到可疑之人,立刻汇报。” “是,大人。” …… 在扬州官府跟赌坊较上劲的时候,杨翼飞大摇大摆的走进了城西一家裁缝铺,量身定做了几身衣物鞋袜。 都是适合运动的劲装短打,颜色则是最常见的灰白色,鞋子同样是最常见的黑色千层底布鞋,毕竟靴子虽然穿着舒服,但穿短打配靴子也不像那么回事。 杨翼飞一切但求方便实用,对美观并不在意,若像黄飞鸿那样穿长衫,干架前还要先将衣摆扎到腰带上,疾奔时得提着衣摆,杨翼飞觉得特傻,除了装逼耍帅外,没有任何好处。 而旗袍马褂之类的,杨翼飞压根就没考虑,满清鞑子的服饰并不见得美观,且比长衫更不适合运动。 旗袍真正发展到巅峰的时期,还是在民国,且只有穿在女人身上才好看,满清鞑子的旗袍,跟民国的旗袍完全是两个概念。 六天后,杨翼飞取到了自己的衣服,总共花去一两三钱银子。 之后的日子,他也没去干别的,花六两银子买了辆马车,寄存在客栈之中,然后每天就是盯着扬州大牢,这里可是他正式切入剧情的关键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