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五章 离开
庄夏的神魂坚固,轻而易举的便在体内构建了一个神魂之力铸造的烘炉。 随即,他每日对着天地吞吐,梦境中游离着的梦蝶的神魂之力被他纳入烘炉,转瞬吞噬。 一丝一缕的神魂之力被庄夏融入那吞天功所铸造的烘炉之中,使其更加强大起来。 如此,那烘炉的吞噬之力不断增强,每日所能吞噬的神魂力量也更多,而这些神魂力量也再次融入烘炉。 恐怖的吞天功逐渐开始展现出它的威力,吞噬之力如同滚雪球一般,越来越大,越来越恐怖。 直至,庄夏张口一吞,天地之间,那可见的由神魂之力所化的精气,便肉眼可见的落入他口中。 这些神魂之力,庄夏都没有接纳一丝一毫,因为他还不放心,哪怕吞天功能将梦蝶的神魂之力碾碎,化作精粹而没有他人印记的资粮。 神魂乃是人体最核心的存在,肉身破碎了可以修补,甚至重塑,可一旦最根本的神魂出现问题,那麻烦就大了。 这些神魂之力可以作为补品,但不会直接融入自己的神魂之中,这就和移植一只猪腿,和煮熟了一只猪腿吃下去长肉的区别。 火火开心的看着这一切,因为庄夏说,或许他们很快便能出去了。 若是沉溺于这个世界,等到他们神魂随着时光衰弱,或者与这片天地融为一体,就会被梦蝶吞噬了。 有些不舍这里的生活,等到外界,想要这样平静而悠然的日子,就很难了。 又过了一段时间,庄夏张口一吞,那天地之间的精气便滚滚而来,连这里的景物都有些虚幻起来。 只是一停止吞噬,那景物便又开始凝实,直到和真的没什么区别了。 可庄夏却察觉到,这方圆十几公里的范围,在一天天缩小,梦蝶的力量也在一天天虚弱下去。 吞噬的烘炉化为坚固的实质,上面花草树木,飞禽走兽俱全,活灵活现的展示着一个天地,恍若一副绝世画家所著的画卷。 “梦蝶,快点放我们出去,不然我还会这么吞噬下去的。”庄夏对着天空大喊。 这里的景物一天天虚幻下去,庄夏知道那只梦蝶的神魂之力在快速流逝,已经不足以完美的显现栩栩如生的景物了。 只是那梦蝶丝毫没有回应,庄夏无奈,看来只有来真的了。 他体内那精致的吞噬之炉自口中飞出,转眼便膨胀的硕大,炉口大开,吞噬之力如同一个极大的漩涡,将海量的神魂之力吞噬。 每吞噬一分力量,硕大的烘炉便凝实一分,吞噬之力也强大一分。 四周的景物快速的开始虚幻,远处的范围在迅速的坍塌,从而化作神魂之力补充此处,使其凝实起来。 但这么下去,这个梦境迟早会被吞噬一空的,毕竟梦蝶无法抵抗这种吞噬之力,无法阻止自己神魂之力的流失。 庄夏抱着火火,将其搂在怀中,看着这一点一点虚幻下去的花草树木,还有那生活多年的山洞。 这算是他们的家了,可他们终究要离去了,无法再在这里停留。 一辈子都呆在梦里,这并不是他们所愿的。 只是,当这个生活多年的地方开始坍塌消散,他们仍旧心感不舍,有些伤感。 “我们在的地方就是家,以后,我们还有有自己的房子的。”庄夏抚摸着火火的秀发,安慰着她。 “嗯。”火火点头,夫君在的地方,才是她的家。 多时,那巨大的烘炉四周都破碎成为混沌的一片,这个梦境也如同打碎的镜子一般支离破碎。 两人画面再次一转,瞬间便出现在了那个树洞之中,荧光四射的梦蝶不再盘旋于两人头顶,扑哧一扇翅膀,便从洞头飞出。 硕大的吞噬之力凭空出现在树洞之中,灵气混杂着天地精气,如同漩涡一般吸引而来。 虽然威势远不如梦境中时,却也相当可怕,凭空产生了涌动的微风。 这尊炉鼎,本是神魂之力所铸造,吞噬精神力很有功效,但作用在现实,那威力大大减弱。 庄夏赶忙将这炉鼎收入神魂,这可是他的宝贝了,可塑性极强,用的好,那绝对是一大辅助,更是一大杀器。 天已经蒙蒙亮了,一夜过去,梦中却已经流逝多年。 黄粱一梦般的时光,却没有丝毫的隔离感,庄夏依旧记得,自己和怀中的火火拜堂成亲的场景。 只是看着这小胳膊小腿,庄夏就忍不住叹气,要快点长大啊! 火火看着庄夏那胖嘟嘟的小脸,捏了捏,感觉很是可爱。 抱着庄夏,火火整个人都挂在他身上:“夫君,我们回去吧!” 两人消失一夜,不少人都该担心了。 重新感应到世界树空间的庄夏凭空一抓,便出现了一个小天寿果。 火火很是惊喜:“有果子吃耶,夫君,这果子哪来的?” 庄夏听着火火那稚嫩的声音喊着他夫君,别提多受用了:“你猜。” 精灵般的火火才不会猜呢,就这么直接在庄夏身上找了起来,可是差点把庄夏裤子都扒了都什么没找到。 “你的空间法宝呢,藏在哪了?”火火萌萌的表情,很是不解。 “火火也有的,不过放在家了,夫君,你的空间法宝给火火看看嘛。” 庄夏一摊手:“它在我体内,我也不知道在哪里,只能用,取不出来。” 火火也不追问了,在神域,奇奇怪怪的事情她见的多了,随即两人吃起自己的早餐来。 你一口,我一口,大人拳头一样个头的小天寿果就这么吃掉了。 庄夏在丛林中穿梭,警惕着猎手的袭击,往玄武部落的方向赶着。 幸好人族的个头小,一般的大型凶兽并不会在意他们,至于小型猎手的侵袭,动作迅猛之下也能逃脱。 花了不少功夫,庄夏身上挂着火火,便回到了部落。 自然是一番询问,两个大活人就这么凭空消失,不少人当然很担心,还找了不少时间。 庄夏傻呵呵的被他们埋怨了几句,什么也不说,反正这么出去一晚,他就娶到一个老婆了。 从这一天起,玄武部落的族人们便能时常见到,一个小屁孩的身后跟着一个小女孩儿,还夫君夫君的叫着。 火火一点都不脸红的,随别人怎么看,反正她每天心里都是很欢喜的。 时光匆匆,春夏秋冬周而复始,花开花落四次,转眼四年时光便过去了。 一栋小小的石屋里,一个一米二多的小萝莉,熟练的用自己的小胳膊小腿烹饪着菜肴,不多时,他们的午饭便新鲜出锅了。 六岁的火火渐渐的长开了,仙气飘飘,花容月貌而冰清玉洁,精致地恍若自童话中走出。 单是此时,要问玄武部落的人谁最漂亮,过往的他们会一口咬定是红桂,可如今,他们也会犹豫了。 庄夏坐在桌旁,六岁的他,个头比火火还高的多,这几年他的大巫血脉觉醒的越发多了起来,身躯也越发强壮。 身高近一米四的他,看起来完全不逊色一些九、十岁的孩子了。 过往的婴儿肥渐渐消去,干练的面目也有了一些成年时的英姿, 火火端上饭菜,两个人准备开吃了,可是这时,庄夏说要给她一个惊喜。 “夫君,这是什么呀?闻起来怪怪的。” 火火好奇的问着庄夏,不多时嘴角便挂着一丝乳白色的液体,小舌一舔,也被她吃了下去。 “夫君,我还要。” 她发现,这东西很好喝,所蕴含的营养与能量十分丰富。 难道这是什么天材地宝?火火猜想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