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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,你们可以叫我

    说奇怪的。

    翁嘉兴的身子越来越冷,在临死前的最后一刻,他想到的竟然不是该死的老天爷和亲爱的妈妈。

    而是他那件整洁的白色休闲西装。

    迷离中,翁嘉兴依稀看见,在第二天的报纸和新闻报道里,满是血迹和破洞的衣服,倒地的自己看上去非常、非常、非常——

    不体面!

    他有种失去最后一抹遮羞布的暴露耻感。

    “老子才不是这样……”

    追他的人越来越近了。

    刚才在就把,把翁嘉兴脑袋锤爆的金发年轻人,名叫白威,嚣张跋扈的模样看上去就像不好惹的纨绔子弟。

    他的确是奉京市区有头有脸的公子哥,人送外号二哥。

    二哥不是尊称,更恰当的说,是一种畏惧的戏谑。

    大家总是嘲笑当不上老大。

    因为白威的家族公司——白胜集团虽为奉京市响当当的纳税大户,在本地东山区法院有着“东山战神”的美名,从落户奉京市东山区到现在,上百件商业诉讼案未尝败绩。

    但是,不管在银行、房地产、教育、医疗或者是政法两界,总有一个叫星灵集团的巨擘压他们一头。

    白威在二代圈里也是一样。

    搞文玩,搞不过那些根深蒂固的书香世家。玩体育,也斗不过那群一点B脸都不要的灰道势力。想要去做创业,白威发现情商智商都高达150的变态又比比皆是……

    这把白威逼急了眼,他寻思着。

    上面那些我弄不过你们。

    弄女人,总归是纨绔子弟的强项吧?

    就在半个小时前。

    他用X信约了个漂亮的学生妹,从谈吐中他就知道,这妹子是个实打实的拜金女,明码标价,绝对不搞饥饿营销。

    白威最喜欢和这样单纯可爱的女孩子打交道。

    可见面的时候。

    这女学生质问白威:你说好的宝马呢?

    白威:我开的就是啊。

    女学生:车标呢?

    白威:???

    他探头一看,才发现车头的BMW不翼而飞!

    再转回头,就只能看女学生夹着杜嘉班纳小破包的背影了。那背影越走越远,而且边走边骂“臭骗子”。

    在那个瞬间。

    白威忽然懂得了一个道理。

    有些人啊,不是假傻……

    是真穷!

    我这没车标的宝马就不是宝马了吗?吊凯子都不提前做好功课,比起以前的拜金女,现在的都太不走心了!

    白威痛心疾首。

    态度呢?

    尊重呢?

    都怪舔狗哄抬X价!

    草!

    现在,通向港口的小道上,上演着激烈的追逐战。

    白威满脑子都在循环播放学生妹的那句“臭骗子”,他只想追上那个偷了他车标的混混,然后狠狠的教训他!

    被酒精冲昏头脑的他,已经分不清教训和杀人的界限了。

    分不清也无所谓——

    一个社会垃圾而已!

    “我白大侠,今天要为民除害!”

    白威看到,偷他车标的可恶小混混正躺在七八步远的沙坑里,像是条虫子一样往海边拱动。

    他被愤怒冲昏了头脑,甚至没注意到旁边黑暗中一闪而过的风衣身影。

    三步化作两步,抄起半截啤酒瓶,一把按住翁嘉兴。

    锋利的玻璃边缘在翁嘉兴脖子上割出条浅口,往外渗着血,只要白威在用力往前推几公分,就能割断翁嘉兴的颈动脉。

    白威往翁嘉兴脸上狠狠吐了口唾沫,“老子叫你停住,你耳聋了没听到吗?”

    “别拽我衣服……”翁嘉兴失血过多,没力气反抗,只能虚弱地回答道。

    “什么?”白威没听清。

    翁嘉兴重重地咳出嘴巴里的血沫,有气无力道:“你手拿开……别弄破我衣服……我不想在明天的新闻里死的太难看……”

    白威愣住了。

    如同被一盆冰水从脑袋顶浇遍全身。

    这混混是脑子坏掉了吗?

    我是要杀了他啊!

    他竟然只是告诉我不要弄破他的衣服……他、他、他到底在想什么啊!!!

    “再装b,老子现在就弄死你!”

    白威酒醒半晌,已没了杀心,他恫疑虚喝道:“就你这小混混还想上新闻?做NMD梦吧,以老子的能量,叫人把你扔到大海里,一辈子都跟鱼作伴,你信不信?”

    他还是余怒未消,想找回点场面和台阶。

    身后的狐朋狗友们也跟了过来,就站在一个正好能看热闹又不会被血溅一身的距离,嘴里边还喊着“白少怂什么呢”、“混混看样子不服啊”之类的话。

    只要翁嘉兴大声求饶,让那群人也能听见。

    白威再恶狠狠地扔点场面话,今天这件事就算完了。至于医药费?我没打死你就算给你面子了!

    可出乎白威预料的是。

    “太好了……最好谁也别知道……谁也别看到我这狼狈样子,是我想多了……”翁嘉兴缓缓闭上双眼,似乎有所释然。

    “随你便吧。”

    翁嘉兴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,他把头一歪,看都不去看白威一眼。

    白威握着啤酒瓶的手在抖。

    他是被气到颤抖。

    白二哥,事事遭人笑话,就连一个穿着廉价西装的小混混,都瞧不起他么?

    如果说先前白威还有大概百分之五十的理智。

    现在就只剩下百分之零点五了。

    狐朋狗友们的说笑声越来越低,直到彻底安静。他们第一次在白威脸上看到这般扭曲和狰狞,那种杂合着憋屈、不理解和自我憎恨的愤怒!

    脑海中的恶魔,诱惑着白威。

    往前推,再往前推一点,以后就没人再笑你叫白老二了。

    还是爷们吗?

    还有点尊严吗?

    都已经被鞋跟踩在脚底下碾碎了吧!

    有股莫名的力量,正一点点推动着白威握着啤酒瓶的手,白威本能抗拒着,可他已经控制不了自己了。

    他,只想杀了这个混混。

    杀了他!

    血口越来越深,白威的眼球也越来越猩红!

    2厘米……

    1厘米……

    0.5厘米……

    只要再往前不到半个指甲盖的距离,玻璃切口就能割开翁嘉兴的颈动脉,然而白威的动作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,他还在更深处推!

    如果没有人阻止,翁嘉兴必定会殒命当场——

    “真让人不爽。”

    一声突如其来的深沉低语,打断了白威的癫狂,同时也将那群男女的目光吸引去,一起望向声音的来源。

    那是一片黑暗。

    突然的狂风,裹挟着福尔马林般的刺鼻,带着嘶哑的尖啸扑面而来!

    有人被这味一刺激,脸上发白,忍不住开始干呕起来。

    这是死亡的味道和声音……

    他们看不清那团谜一样的黑暗里究竟藏着什么,只听到喀啦喀啦的奇怪声响越来越近,无形压力笼罩在众人心头。

    压力越来越重,越来越重,仿佛是俄罗斯赌盘左轮的最后一枪。

    就在有女人忍不住加速的心跳,要叫喊出声的时候。

    一双燃烧着的猩红瞳孔骤然在黑暗中点亮!火焰旋转着,旋涡般吞噬着所有人的理智!

    “啊——!”强壮的男人竟然先发出了刺耳尖叫!

    这不怪他。

    没有谁能在看到一个身穿立领风衣的狰狞骷髅时,还能保持住大男人的风范。

    骷髅缓缓走出。

    先踏出黑暗的是双脚。

    步伐中带着沉重的寒冷,皮靴在接触到沙滩的刹那就以冰霜冻结。光线从长袍一点点爬到了胸前的神秘徽章,略过骷髅空洞的五官,最终停在威严冷酷的尖锐王冠上。

    “你们可以叫我……”

    “巫妖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