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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章 来也

    洛陵,蓑衣巷。

    苏子仲盘腿坐在楼板上,上半身晃来晃去,手里拿着一封刚收到的书信。

    信纸雪白,厚度适中,一看就是上等人家才用得起的麻纹纸,只是这么漂亮白净的纸上只写了三个苍劲有力地大字“皮痒了?”。“皮痒了”正常大小,问号几乎占满了剩余的空白处。

    自从接到这封信,苏子仲已经晃了一个多时辰。

    “绿柳,公子我已经十五岁了,你说我爹不太可能真的还揍我吧。”苏子仲朝着整理房间的绿柳问道。

    “难说,该揍还得揍。”绿柳手中的活儿没停。

    “红棉,你脑子活,你再帮我想想主意,看能不能再拖个一年半载的。”苏子仲转而向红棉求助。

    “没招!”红棉刚点燃一支熏香,芊芊素手将熏香插入香炉,背影婀娜。

    “蓝鸢,收拾东西,咱们下午就走,这个地方不能呆了。”苏子仲已经晃出节奏了。

    “要走你走,别连累我们姐妹几个挨老爷的骂。”蓝鸢走上前来用一根手指点在苏子仲的额头,止住苏子仲的摇晃。

    “紫萝,紫萝,她们都靠不住,公子平时最疼你了,你说句心里话,你也不忍心你家公子娶个泼妇回来吧。”苏子仲爬到站在窗口摇着团扇的紫萝身边,抱着紫萝的裤管,仰头用希冀的目光看着紫萝。

    绿萝不为所动,浅笑一声,“公子,这个咱们可不敢乱说,亲事是老爷与丁教主定下来的,咱们做下人的,可不管谁是少奶奶,都可心儿的伺候着。再说了,丁小姐人又漂亮,武功又高,哪里不好。”

    “枉我平时对你们掏心掏肺,关键时刻一个个都不跟公子我一条心,我眼瞎啊......”苏子仲用手指一一点过四个小丫头,长叹一声,“我爹打我打到十四岁,好不容易跑出来,过点逍遥的日子,才出狼窝,又要入了虎口,公子我的命好苦啊。”

    “我不要活了,以前就我爹一个人打我,要是娶了那个叮叮叮,一想到单日被我爹打,双日被叮叮叮打,我还不如现在死了算了。”苏子仲撒开紫萝的腿,拿起桌上的酒壶倒了半壶酒进肚子,躺在地上成一个大字装死。

    几个小丫头见惯了自己公子撒泼打滚的模样,就当苏子仲是空气,最让苏子仲伤心的是,绿柳还不时用脚踢他让他挪个位置好方便拖地。

    风雨楼楼下的小厮眉开眼笑,自打从此处等着苏公子喝醉以来,还没见过苏公子一天写这么多诗词的。

    “这个好这个好,我欲乘风归去,又恐琼楼玉宇,高处不胜寒。”一名小厮兴高采烈地捧着手里的纸张,炫耀道。

    “看看我拿到的这个,料峭春风吹酒醒,微冷,山头斜照却相迎。回首向来萧瑟处,归去,也无风雨也无晴。这意境绝了。”

    “还有这个还有这个,美人微笑转星眸,月花羞,捧金瓯,歌扇萦风,吹散一春愁。我家小姐肯定又要感动得哭啦。”

    “昨夜秋风来万里,月上屏帏,冷透人衣袂。咦,现在是夏天啊,不过苏公子写的可真好啊。”

    “你们来帮我瞧瞧,夜阑风静縠纹平,小舟从此逝,江海寄

    余生是啥意思。”

    “人生如梦,一尊还酹江月。苏公子今儿是咋啦,尽写些叫人看着心里难受的诗词。”

    小厮们每人得了一摞诗词,高高兴兴的驭马而走去领主子的赏钱,蓑衣巷的婆子小娘们,挣了银钱又可以添置心仪的饰物,洛陵的小姐们今晚将读着苏子仲的诗文悲春伤秋,这些人都将从苏子仲身上得到不同的满足。

    可惜这些满足,都是建立在苏大公子的痛苦之上。

    苏子仲躺在地上,无法想象未来生活的黑暗,那个扎着羊角辫喜欢舞刀弄枪总爱穿白裙子的小丫头,像噩梦般刻在苏子仲的心里,从八岁时一直至今。

    丁雪韵与苏子仲的亲事自他两还在娘亲的腹中便定了下来。

    当年,丁雪韵的父亲丁逸还不是雪神教教主的时候,结识了苏子仲老爹苏朗,两人一同行走江湖快意恩仇,有着过命的交情,丁逸能成为雪神教的教主,与苏朗包括苏家动用了很多资源也是密不可分的,因此两家一直走动频繁。十五年前,丁逸与苏朗的妻子同年怀孕,两家约定,如果都是男孩或者女孩,就结为异性兄弟姐妹,继续传承父辈的友谊,如果一男一女,就结为夫妻。等两位母亲生下孩子后,双方就定下了婚约,只等两个孩子大一些便完婚。

    两家人为了培养孩子的感情,自小就让他们共同相处,逢年过节,不是苏家把孩子送到丁家,就是丁家把孩子送到苏家去,苏子仲与丁雪韵不懂事的时候玩得还可以,经常粘在一起捉虫弄泥,吃住都在一块儿,小的时候也没什么男女大防,两家人看着也高兴。

    女孩儿家懂事多少要早一些,等苏子仲和丁雪韵八岁的时候,不知道是身边人碎嘴还是长辈们经常拿他们两开玩笑,丁雪韵突然就转变了性子,横鼻子竖眼看苏子仲不爽。两人都是武学世家,练武是必修课,丁雪韵武学天分好,学什么都快,境界嗖嗖嗖的提升。苏子仲自幼就喜欢读书,武学平平,丁雪韵经常仗武欺人,寻一点小毛病就把苏子仲揍个半死,而且这小丫头贼精贼精,从不打脸,尽找不伤皮不伤骨的痛处打。苏子仲憨厚些,有时抵挡躲闪之间不小心抓挠丁雪韵,把吹弹可破的小嫩皮肤弄得红一块紫一块,其实也算不得什么大伤。小丫头一转背就找长辈们哭诉,结局往往都是苏子仲再挨一顿饱揍。再加上苏子仲他爹是个直肠子,总嫌弃儿子不好好学武,天天舞文弄墨丢了老苏家的脸,有事没事就揍苏子仲一顿狠的。苏子仲的童年记忆,总是在挨揍中循环往复。

    大雪山和苏家堡的角角落落,见证了丁雪韵对苏子仲下的无数黑手。

    一晃两个孩子越长越大,苏子仲越来越帅气,丁雪韵也越长越好看,苏家和丁家的长辈看在眼里,喜在心上,这简直是一对天造地设的璧人,因此,尽快成亲成了两家人的大事,早早选好了日子,只待二人十六岁时便要大办婚礼。

    丁雪韵给人的印象十分淑雅,总是眉眼含笑知书识礼,小小年纪就已致气境,加上常年学武,灵气十足,苏家喜欢得不得了。可跟苏子仲单独在一起,立即变成张牙舞爪的旱魃,前一刻还在欺负苏子仲,后一刻在长辈面前就能变回乖乖女。苏子仲恨

    得只咬牙,可叹申冤无门,搞不好又得挨自己老爹一顿老拳。

    苏子仲不是没有抗争过,每次苏朗举起拳头来一句“这么好的媳妇你还想个啥”就把苏子仲怼得死死的。

    苏子仲打又打不过,装又装不过,只好以绝食的方式死缠着母亲说要去游学。到底是母亲心疼儿子,生怕儿子饿出个好歹来,就放儿子带着几个小侍婢跑出来了。

    苏朗也没辙,别看苏朗是念境大宗师,可惧内也不分境界高不高啊,再高的境界看见夫人一哭二闹三上吊不怂也得怂。

    苏子仲一离家,如脱缰的野马,昼夜不停跑了几千里来到洛陵城,深居简出一年多,生怕被自己老爹抓回去要和丁雪韵成亲。收到老爹的信,苏子仲就知道自己的好日子到头了。

    苏子仲想着过完这个夏天,再看过一场雪,就得与丁雪韵朝夕相对,这一思量,酒入愁肠,很快就醉得不省人事。

    安澜学院门外。

    蒲草很难过。

    苏子仲是烦恼未来,蒲草是不舍当下。

    蒲草背着鼓鼓囊囊的书袋,抱着绞酋,腰里别着柴刀,怎么看都别扭。

    霍先生、金先生还有门房老李,带着一条土狗,就是给蒲草送行的全部阵容。

    书袋里有农部夫子炒好的吃食,有艺部姐姐们绣的平安荷包,有武部学子们给蒲草打造的暗器,还有兵部先生们送的几本兵法书,剩余的位置都让金先生炼制的各种解毒丹、金疮药、寒棘丹塞得满满的。

    “蒲草,切记学了冰瀑经才能动用真气,寒棘丹每天一粒也要记得吃。别舍不得吃药,等在大雪山安顿下来,记得递句话回来,回头让行部的行者们经常给你稍一些,管够。”金先生叮嘱蒲草。

    “蒲草啊,你这一走,我这心里空落落的,也没人给我打野味了,想想就难受。门房的位置我给你占着,谁来都不让。”老李眼圈有点红。

    小土狗围着蒲草打转儿,蒲草轻轻揉揉狗脖子,小土狗幸福地眯起眼。

    “都回吧,我一定照顾好自己,请大家放心。”蒲草再不舍,大雪山也不能不去。

    “蒲草,去了大雪山,以后只能靠自己了。临行前,我送你三样东西。第一样我想了很久,如果此行顺利,你终归要踏进江湖的,总不能老是蒲草蒲草的叫,不好听也不大气,我帮你想了个名字,叫谦达,希望你能时刻保持谦逊之心,不争不惑,做人做事乐观豁达。安澜就是你的家,吃了苦受了累就回来,安澜始终对你不离不弃。第二样是我随身带的玉佩,虽不贵重,但是陪着我几十年了,现在我把它送给你,见玉如见人,如我始终与你在一起。第三样是我整理一些江湖见闻及平时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,路上翻一翻,遇事也能少吃亏。”霍定之顿了一下,“此行能治你身体更好,若事不可为亦无需强求,我与金先生再想其他办法,平安回来最重要。”霍定之把玉和书册递给蒲草以后,便不再多言,只用深情的目光看着蒲草。

    蒲草含泪跪下,磕了三个头,转身离去。

    江湖,我纪谦达来也。

    等等,霍先生好像还没给盘缠呢。

    (本章完)